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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外貿形勢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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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海關特殊區域的設立是隨著我國擴大對外開放的需要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上世紀90年代,我國作為世界工廠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合作過程中,保稅加工貿易是其中一個重要形態,為了滿足國際自由貿易過程中企業對貨物保稅緩稅的需要,特別是進一步促進沿海開放、承接國際產業轉移、規範加工貿易管理和推進營商環境的國際化,自1990年開始,我國在不同曆史階段根據需要批準設立了不同類型、以保稅為核心功能的特殊區域。

簡言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賦予承接國際產業轉移、聯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關為主實施封閉監管的特定經濟功能區域。其有幾大特點:

●  都需要經過國務院審批,納入國家級開發區範疇,同時享受所在地區國家賦予開發區的優惠政策;

●  采取封閉圍網管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基礎和監管設施驗收標準有嚴格標準;

●  都具有一線二線的通關特征;

●  都具備保稅功能,即對區內的貨物實施保稅政策。

截至2018年底,我國已批準設立140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出口值占我國外貿比重也從2000年的6.47%增長到現在16.8%,每平方公裏平均進出口值超過100億元,在我國開放型經濟中發揮著重要的促外貿、引外資的先導作用。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有幾種形態? 

自1990年開始,我國先後推出六種不同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園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這六種特殊監管區域有不同政策功能特點,比如1990年最早推出的保稅區是為了服務和保障當時保稅加工企業對進口設備和料件進行保稅監管的需要而設立;2000年前後出口加工區主要是立足於服務企業擴大出口而設立;2005年以後為了更好地發揮保稅物流樞紐的作用功能,又設立了保稅物流園區。2008年以後,配合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加強港區一體化設立了保稅港區。

●  1990年,第一個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區

●  2000年,第一個封關運作的出口加工區——昆山出口加工區

●  2003年,第一個保稅物流園區——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

●  2004年,第一個保稅物流中心B型——蘇州工業園區保稅物流中心

●  2005年,第一個保稅港區——上海洋山港保稅港區

●  2006年,第一個綜合保稅區——蘇州工業園綜合保稅區

 

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勢在必行,綜合保稅區將是最高級形態 

其一,由於各種不同的特殊區域功能各異,不能夠適應企業綜合化發展要求;其二,隨著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我國出口加工的傳統比較優勢已發生轉化,勞動密集型產業向外轉移和高附加值服務業集聚同步進行;第三,近年來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期貨保稅交割、保稅融資租賃、文化藝術品保稅展示等新興貿易業態蓬勃發展,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要求更加綜合化;第四,早期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選址現在大多已位於城市核心區域,隨著區位條件的變化,對一個城市若幹特殊監管區域的整合和功能升級也勢在必行。

所以國家提出在這個基礎上建立綜合保稅區,整合優化各種特殊區域的政策和功能實行統一化要求。2012年國務院發布《關於促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逐步將現有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區、綜合保稅區、保稅港區及符合條件的保稅區整合為綜合保稅區,新設立的特殊區域原則上統一命名為綜合保稅區,也正因如此,當前國家批準設立的綜合保稅區中有約一半是由出口加工區等其他區域整合而成。

從功能角度看,保稅物流中心的業務較為單一,隻能開展保稅狀態下的物流業務,進出貨物的性質不能發生變化。相比之下,出口加工區可以開展的業務則相對全麵,可以開展保稅加工、保稅物流、以及研發、檢測、維修等多種業務。綜保區可開展的業務比前兩者更為齊全,增加了貿易展示等保稅服務業務,並且鼓勵開展業務創新。

綜合保稅區是我國開放層次最高、優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齊全、手續最簡化的特殊監管區域。2019年國發三號文件《關於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提出要把綜保區打造成為對外開放的新高地和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尤其是在新型外貿形勢下發揮自貿試驗區製度創新實驗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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